2013年1月28日,记者从海口铁路公安处了解到,近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的网上通缉逃犯刘某元(女,47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和朋友开私家车准备来海南游玩,被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的民警查获。
经查,2011年1月13日,刘某元和李某清(男)以虚假的房产及证明在益阳市某投资担保公司借款50万元,并一直未归还。通过了解得知,李某清找到同村的刘某元,跟她说他打算开办一个垃圾发电厂,想让刘某元投资,说每年有近200万的分红。刘某元有点动心但因缺钱没有答应。为了进一步游说她,李某清就带着她到外地的垃圾发电厂考察,甚至邀请到南方电网某个分部的经理向她介绍垃圾发电的详细情况。为了更进一步了解该项目,她自己也找到了在市政府工作的同学询问。她同学说市里确实准备上这么一个项目。这时,刘某元动心了。但如何弄到投资的资金呢?她想到了离婚后自己一直居住的前夫的房子。于是在李某清的帮助下,刘某元伪造了一份前夫对于房产处置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在益阳市某投资担保公司借款50万元。经查,刘某元出示的所有证明、担保文件均为刘某元和李某清共同伪造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且这些文件或房产都不属于刘某元本人拥有。50万元借款到帐后被李某清拿走为他用。刘某元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目前。刘某元已移交湖南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黄一鸣 通讯员 王敏 李登峰)
实习编辑: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