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南省人大会堂举行。受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符兴在报告中指出,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海南省努力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开放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5年,也是海南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五年。
立法工作方面,五年来,常委会以构建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大胆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途径,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31件,其中新制定90件、修订35件、废止6件,是建省以来立法项目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部门类型最全、质量效果较好的一届。立法工作围绕以立法落实建设国际旅游岛和绿色崛起的总体部署;以立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立法促进产业振兴; 以立法保障民生民利;以立法扩展生态省建设成果;以立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开展。
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关注民生、增强实效”的思路,不断深化对监督的认识,充实监督的内容,丰富监督的形式,着眼于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推动工作创新、注重实效等方面开展监督。
在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中,五年来,常委会对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定决议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3人次。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较好地服务了海南省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