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在悔过书中写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总觉得自己业务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绩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甚至还是自己过去“下级”甚至“下下级”的人,都提拔到与我同一级的职务,甚至更高的职务后,思想上不能正确对待,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