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中,人均居住面积不能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最多住2个人。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厨卫阳台地下室禁住
市住建委表示,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的最低限和单个房间居住人数的最高限。同时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违租业主大会可叫停
征求意见稿要求,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大会应根据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修订和完善管理规约,增加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相关租赁限制条款,明确违反管理规约出租、转租房屋并严重影响相邻房屋业主正常居住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出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租赁行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住房出租登记和租赁合同备案,对发现的违规租赁行为要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中介违规记入信用档案
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房屋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配合执法检查。
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承租人违反约定的,应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介等经纪机构违反规定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记者王萍)
■征求意见提示
截止日期:5月25日
传真:010-59958684 电邮:bjfdc@ vip.sina.com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张少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