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交通厅获悉,河南省将坚持把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写入招标文件,并且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设立工程款保障金和农民工保障金制度的有关内容,将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河南省交通厅称,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承包人或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的分包人、劳务队伍,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外,由业主上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承包人和项目经理分别列入河南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与此同时,河南省交通厅还将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挪用计量支付资金等不良行为,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广泛的“黑名单”制度,规范工程投标人和中标人的行为。
来源:新华网(记者 秦亚洲)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