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86个县市区初建成
“过去一走路就画圈,左手肿着不能动,在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锻炼了两年,现在不仅手伸直了,走路也正常了,还能跟着别人一块跑着玩。”12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前王社区居民陈天信说起自己的康复经历,直言要多谢社区康复医生的指导。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近两年来,河南省把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快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分批推进。根据省政府部署,郑州、洛阳、平顶山、焦作、许昌、三门峡、济源7个省辖市所辖县(市)区,以及尉氏县等26个县(市、区)作为全省试点,共计86个县(市、区)目前在全省已率先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
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方面。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缴费给予补贴;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贫困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到今年年底,河南省还将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
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已在158个县(市)区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已建立乡镇(街道)康复室1947个、社区(村)康复站21952个,今年全省配发各类辅助器具104309件,28971名贫困精神病人接受医疗救助,培训康复协调员27000余名,近10万名残疾人接受社区、家庭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