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省环保部门发布消息:去年,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7614.39万元,其中,扣缴氨氮生态补偿金3960.75万元,扣缴化学需氧量生态补偿金3086.35万元,扣缴总磷生态补偿金567.29万元,扣缴金额是2011年的两倍多。
据介绍,去年是2010年河南省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以来扣缴金额最多的一年,2011年,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2804.5万元,2010年,这一数字是4638.2万元。去年,国家在生态补偿考核因子中增加了总磷,生态补偿计算方法采用阶梯式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目标浓度分别确定执行标准,辖区内水污染越重扣缴金额就越多,这也是去年扣缴金额较多的原因。
去年有15个省辖市和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前10名为:开封、郑州、周口、漯河、许昌、兰考、驻马店、鹿邑、洛阳、焦作,其中开封和郑州的扣缴金额均超过了2000万元。
河南省四大河流域中,省辖淮河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7301.1万元,省辖黄河、海河和长江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较少。
列入考核范围的48条河流中,被扣缴生态补偿金的有36条,前10名为:贾鲁河、惠济河、黑河、清潩河、小蒋河、杜庄河、洺河、伊洛河、双洎河、颍河,其中扣缴金额超千万元的有贾鲁河和惠济河,分别扣缴2999.26万元和173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