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与广大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6月15日下午,郑州市教育局对2011年招生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郑州市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准招收“择校生”、不按就进分配入学的不享受分配生待遇、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在郑借读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并且不能收取借读费。
郑州市教育局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会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凡跨区参加就近入学者,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接受区的中招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同时,各学校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并且不能收取借读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证、郑州市居民证、父母双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就读。此外,对于不能及时提供或者办理完全的入学资料,市教育局专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先入学再补证的办法,使每一个将要入学学生都能及时在校学习。
另外,郑州市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都已做好招生工作计划,并在发布会上进行了新入学的学位容量进行了发布。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唐学波)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