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所居住的新建县星星小区一单元二楼的房屋所有权归洪维所有。第三人洪维,应退还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付购房款19.5万元,被告购房款 22.5万元 。”随着“审判长”当庭宣判,一场在新乡市狮豹头乡正面村举行的“模拟法庭”活动宣告结束。由河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这次活动吸引了众多村民的观看。自7月4日起,他们已经在这里连续开展了近半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
记者了解到,鉴于有些地区尤其是太行山区消息相对闭塞,河南师大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志愿者深入山区农村,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台,免费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帮助村民们了解法律知识。志愿者们还选取内容贴近村民生活的民事案件,通过法律漫画、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讲解,使枯燥的法律知识更容易被村民们理解。
“以前光在电视上看见这些个法官法庭,光知道是审案子,也不知道具体是干啥的。今天你们这些学生们给咱们讲讲演演,清楚了很多啊。”村里的一个老大爷在看完整场模拟法庭后亲切地对志愿者说。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常城 通讯员 乔平仲 陈越)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