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河南省汝州市通过提高救助标准、发放价格补贴、扩大救助范围、严格审核把关四项工作举措,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从2011年1月起,汝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62元;今年第二季度,该市将农村低保救助标准再次提高10元,人月均73.2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75元,三类对象月补助70元。
与此同时,该市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春节期间,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每人150元、共计1330350元;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补贴每人100元、共计3718700元;向五保对象发放补贴每人100元、共计413200元;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补贴每人180元、共计597600元。
据介绍,去年,汝州市全面启动临时性救助机制,用于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救助范围上,不仅关注绝对贫困的低保对象,而且及时将遇到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在管理体制上,打破其他救助制度按户籍地申报的限制,居住在我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困难人员也可申请。
据悉,为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保证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从今年3月开始,汝州市开展以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清理核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此次清理核查对象重点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购房、购车、从事个体经营等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民政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清退。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通讯员 桂焱炜 王益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