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法官进千企”
在经济建设中,法院能否助上一臂之力? “法院要全力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河南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张立勇表示,要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按照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的“首要的任务是发展,首要的责任是发展,首要的工作是发展”的要求,坚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为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09年开始,启动了“千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在调研中他们发现,不少企业均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更为严重,早一日收回债权可能挽救一个企业的生命。为此,各级法院探索科学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对涉企案件抓紧时间办理,缩短案件的办理期限,有利于及时维护企业的权利,防止“迟来的正义”现象出现。
安阳中院在走访中了解到原告林州市中升半导体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购买四台制冷设备,被告供两台后,另两台延迟交货,致使原告上亿元的设备不能及时生产,原告心急如焚,安阳中院一天内立案,在接到保全申请后,第二天就赴烟台冻结被告的存款1817万余元,之后,经做双方的工作,该案在受理后7天内达成和解,使双方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目前,因为资金紧张引发大量涉企诉讼,这类案件如果仍然依照法律迳行判决,断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然使企业陷入更大的困境,甚至走向破产。为此,全省各级法院加大了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做好双方的工作,使双方各退一步和解结案,有利于债务人缓解眼前压力,筹措资金生产,防止因判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导致其破产,债权人利益也得不到保护的于双方都不利的局面发生。三门峡中院审理的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和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分歧较大,积怨很深,如果简单做出判决,只会使积怨更深,导致两败俱伤。为此,承办法官就案释法,先后组织调解五次,并约见公司领导,讲明利弊得失,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张立勇介绍,在这次活动中,全省三级法院共走访企业5747家,通过 “走访企业”活动共收集问题2823条,共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1202个。他表示,“走访企业”活动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使服务企业活动制度化、常规化,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河南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中原经济区建设法院要做主力军
同样,今年是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启动之年,在张立勇看来,建设中原经济区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人民法院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好自己的作用,是全省各级法院当前需要认真思考、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法院要从更高层面发挥自己的作用,要做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的主力军。”张立勇告诉记者,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是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各种矛盾将更加突出,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将进一步增强,处理难度也会进一步加大,司法机关保驾护航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浪潮中,如果人民法院不能自觉地把自身工作纳入到其中去思考、去谋划,不积极作为、不主动融入,无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司法提出的新要求,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必将导致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脱节,司法公信力就难以树立,法院就会被边缘化。“法院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既要做捍卫者,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又要做建设者,能动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全省各级法院和法官,首先要了解和掌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大势,以便于更好地参与到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潮中。”张立勇说,特别是要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创造一个最良好的、公平、公正、公道的司法环境,让不管是当地的还是外来的企业,都能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还要让老百姓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获得公正、公道、有尊严、幸福的生活环境,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