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集中表现是权力的腐败,各种腐败现象的根源无不或深或浅隐藏在权力之中。而权力的腐败,又源于权力的异化。不管是吃拿卡要、贪污受贿,还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无不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责,造成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带来损害,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
事实证明,腐败往往是主观和客观防线双双失效的结果,没有自律的权力,必然走向异化;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化。也正因为如此,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只有筑牢精神防线,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抵御消极腐败危险才会有底气。
另一方面,“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种监督的力量,既来自于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更来自于人民——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行使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群众雪亮的眼睛是遏制腐败现象的利器。只有织密监督网络,规范权力运行,抵御消极腐败危险才会有可靠保障。
危险的存在,既是警醒,更是鞭策。现实在考验,人民在期待,党员干部如何老实做人、干净做事,党和国家如何剔除腐恶、气正风清,说千道万,行动是最有力的回答,实效是最得人心的答案。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