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鼓励学生按个人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课程,获得一定学分。按照修订后的全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我市对高中学校开设选修课程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的新高考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学科在高考时设选考内容。选考内容按模块命题,考生只选答一个模块(专题)试题。
据此,教育部门强调,各高中要按照课程设置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同时参照高考选考内容要求,根据学生文、理科选向,开设选修课。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安排总复习的同时,应保证学生必要的艺体活动时间,鼓励学生按个人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课程,获得一定学分。
按要求,学校要在保证开足开齐必修课程的同时,按照差异性原则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办学基础好、师资力量强、生源质量高的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应全部开设,鼓励学生每个科目至少修习两个模块;内容二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需求科学整合、选开,并加强选课指导,学生根据人生发展规划选学;选修Ⅱ应至少提供48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市重点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应全部开设,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应鼓励每个科目至少修习两个模块;内容二根据校情、师情和生情开设;选修Ⅱ应至少提供24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普通一般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可由学校、教师和学生每个科目共同选择修习1个模块;内容二不做规定;选修Ⅱ应至少提供12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