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周琳) 记者从哈机场了解到,哈机场旅客安检部每日要查出“禁飞充”电宝达上百件,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呢?
27日11时许,记者从哈机场旅客安检部处得,目前,根据民用航空局对充电宝乘机的相关规定,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对于有明确标识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据了解,根据额定能量值换算公式,20000毫安、电压5伏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正好是100Wh。而通过换算公式,32000毫安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为160Wh,也就是说只要大于32000毫安的充电宝都是不被允许乘机的。另外,是没有标识的充电宝,也是明令禁止带上飞机的。
那么,查出的违规充电宝怎么处理呢?哈机场旅客检查部的吴鑫介绍,对于这类危险物品,目前,哈机场并不代为保管,只能告知旅客自行送回或者自弃。他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充电宝的相关情况,以免耽误自己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