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9日讯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工商局获悉,大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整治范围涉及“虚标商品性能”等13项内容。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以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将加强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及包装上宣传的源头治理,加强对市场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的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将以消费者反映强烈13项内容为整治重点。其中包括: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商品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1月31日前,为经营者自查阶段,各生产、销售单位要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或依法从轻处罚。2月1日以后为查纠整治阶段,对拒不改正、整改不到位、继续违法的,以及前期经处罚仍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此外,这次行动,市工商部门还会加强网上市场和网络宣传的监管,对辖区内生产者经营者将从实际经营追踪到网上经营和宣传,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