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6日讯(仲崇利 记者张隽珊)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将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企业每年将减轻税费负担0.2亿元左右。
据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将从2015年首个纳税期起,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适用税率执行国家最低标准2%。改革后,黑龙江省煤炭企业每年将减轻税费负担0.2亿元左右,若考虑黑龙江省先行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因素,减轻企业负担2.2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