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日讯 1日从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中心城区将限制黄标车通行,对违反限制通行的“黄标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地车辆进入齐齐哈尔市限行区域也不例外。
限制通行区域包括:新明大街(含)以东、新立街(含)以东、新立街与新城路交叉口(不含)以北、新城路(不含)以北、南兴路(不含)以北、德龙路(不含)以北、水师公路(不含)以西、民航路与平阳街交叉口(不含)以西、民航路与平阳街交叉口至站前南大街南交叉口路段民航路〔平阳街至站前南大街路段(不含)〕以北、站前南大街至南浦立交桥西交叉口路段(不含)以西、站前南大街与南浦立交桥交叉口(不含)以北、南浦路(不含)以北、曙光大街(不含)以西、曙光大街与中华东路交叉口(不含)以西、中华东路(含)以南、站前北大街与城乡路交叉口(不含)以南、城乡路(不含)以南、城乡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不含)以南、建设大街与双华路交叉口建设大街〔城乡路至双华路路段(不含)〕以西、双华路(不含)以南、新江路(不含)以南、新江路与新明大街交叉口(不含)以南。
据专业人士介绍,依法在中心城区道路实行“黄标车”全天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旨在有效改善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齐齐哈尔市已有齐齐哈尔兴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机动车检测站、齐齐哈尔市旺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4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这14家机构均可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黄绿标”,具体分类标准根据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分阶段控制标准划分。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Ⅰ)及以上标准的,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发放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