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5日讯(记者雷蕾)5日是元宵节,也是哈尔滨烟花爆竹可燃放的最后一天,大量市民将家中的“存货”拿出室外燃放,可灿烂美丽的焰火却也带来不小的麻烦。
晚上19时40分许,哈市香坊巡逻辅警大队一中队辅警于子琦、张海赢在进乡街黎明大市场附近巡逻时,发现道路两边都是燃放过的烟花爆竹,街边还有居民正在燃放。就在这时,在道路前方100米处有火光,两名辅警立即上前查明情况,发现是燃放过的烟花爆竹,但是烟花上面有明火,还将旁边的垃圾袋引燃了。当时起火点周围都是私家车,离着火点30米外就是一座加油站,不立即将明火浇灭,很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两名辅警拿着刷车的水桶立即去周边商铺接满水,用水将明火浇灭,避免了严重后果。
另据记者了解,3月5日24时起,按照规定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哈尔滨市公安治安管理局将组织警力会同区、县(市)安监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物业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重点部位和街面将进行死看死守,对超时燃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予以处罚。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要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在4日内(3月6日至3月9日),分别送交省、市烟花爆竹专用储存库和当地的烟花爆竹专用储存库集中统一保管,并逐家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状,对逾期未返库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市民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应交由属地派出所统一处理。
对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查证属实的,警方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