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0日讯冒充他人,邻居二人以签订合同为诱饵满口胡言;12名农民轻信他人,15万余元血汗钱轻易被骗。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在此,给大伙提醒,切勿轻信他人,事前定要三思。
李某、徐某是邻居,平日关系不错。一日,李某找到徐某,说:“听说齐市某农场有土地要对外承包,能不能在这上面‘做点文章’,弄点钱花。”对于这个主意,二人一拍即合。经商议,二人制作了虚假土地承包合同,以齐市某农场有土地对外承包为名,由徐某冒充农场职工,与龙江县龙兴镇农民刘某等12人签订了合同,并收取承包费15.1万元。钱财到手之后,李某和徐某挥霍无度,吃喝玩乐。
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决李某、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