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5日讯 3月23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部门获悉,切实关系弱势群体利益的“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再次成为今年全市20件利民实事之一,就在去年,牡丹江市刚刚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
据了解,牡丹江市已经以各区为单位开展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查测算工作,按照不同类型和不同生活状况,各抽取30户困难家庭,依据“市场菜篮法”对测算家庭进行按月跟踪调查,同时根据牡丹江市城乡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用等费用,结合牡丹江市的财力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等因素。根据测算结果将在今年对牡丹江市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0%。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40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484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2700元提高到2970元,此项工作将于今年7月末之前全部完成。
牡丹江市城乡低保制度分别建立于1998年和2006年,运行多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随着牡丹江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也需要不断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到目前为止,城市低保共经历了9次提标,现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440元;农村低保共经历了8次提标,现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