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25日讯 24日上午,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在省委党校举行开班式。省委书记王宪魁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不同会议和场合,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建设法治黑龙江目标任务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陆昊主持开班式。杜宇新、陈润儿、黄建盛、张效廉、杨汭、陈海波、杨东奇、郝会龙、赵敏、李海涛、盖如垠出席开班式。
王宪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2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统筹推进“四个全面”的高度,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并深入揭示党与法、权与法以及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等重大关系,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论断。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认清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主动查找自身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四个带头”具体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和法的关系的系统阐述。充分认识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始终在重大政治原则上站稳立场,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四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最新理论成果。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从而更加自觉地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王宪魁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们必须担负和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把带头尊法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法治信仰。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二要把带头学法纳入必修课,全面提高法治素养。既要带头学习好宪法,也要学习好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好党章等党纪党规,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三要把带头守法作为硬约束,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要始终牢记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领导干部不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四要把带头用法付诸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善环境促发展,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摒弃长官意志和人治思想,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解决好群众信访不信法、政府“花钱买平安”的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注重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王宪魁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强化政治保证。一要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刻认识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账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各级党委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同时要把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坚持人大、政府、政协、检法党组(党委)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法治建设的责任真正担起来,当好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二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认识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深化法治实践。三要把好选人用人的法治素养关。充分认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纳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把法治观念的“第一粒扣子”扣好,及时把熟悉法治工作、领导经验丰富、善于统带队伍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
王宪魁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黑龙江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我省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要围绕实现公平正义这个崇高目标。加大对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领导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干预司法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用党规党纪从严约束各级领导干部,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普通公民。三要突出营造良好社会秩序这个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创造良好环境。四要夯实诚信建设这个基础工程。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对不讲诚信的行为依法进行惩戒,让全社会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现职副省级领导同志,省委副秘书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正副秘书长,省委党校在校主体班学员列席开班式。各市(地)委书记、市长(专员),县(市)委书记,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省直各有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省人大、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常务副院长等参加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