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6日讯 3月25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城管局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牡丹江市下发《关于禁止在市区主要街路焚烧冥币纸钱的通告》,严禁市民在市区主要街路焚烧冥纸、纸钱,并在城区内设置了86个焚烧点位,200个祭祀桶、50个祭祀鼎,倡导市民文明祭祀。
据介绍,按照《通告》规定,市民作祭祀焚烧冥币纸钱应在公墓等指定地点焚烧,禁止在太平路、东一条路、东四条路、西一条路、西三条路、光华街、七星街、平安街、长安街、新安街、南市街、新华路、北安路、地明街、乌苏里路、文化广场、江滨广场等主要街路、广场、公园焚烧冥币纸钱,禁止在道路两侧占道经营销售各种冥币纸钱等用于祭祀活动的物品。城区内设置了包括日照街东二条路路口、爱民街西五条路路口、向阳街天安路路口、东七条路阳明一区门前以南、解放路日照街口等86个焚烧点位,市民可在此焚烧祭祀。
同时,在清明节期间,城管部门将出动执法宣传车,在市区内巡回播放《通告》,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祀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将对贩卖销售冥币、纸钱物品的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白天加强日常巡查,清理取缔占道销售祭祀物品,从晚上6时至9时30分,在太平路、西三条路等主要街路路口设专人定岗管理,对在严禁街路烧纸的市民进行规劝,引导到指定焚烧点烧纸,规范祭祀行为,净化市容环境。
对此,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希望广大市民遵守《通告》规定,自觉树立文明新风,共同营造良好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