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湖北省政府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省内六大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健康发展划定“跑道”。
湖北现有六大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包括: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
这些公司是由湖北省政府出资设立、具有投融资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国有资产所有权由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行使。主要为湖北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发展及其他政策性项目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
《意见》支持这些平台公司加强资本运营,大力开展并购重组,探索资产证券化途径,灵活运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产业基金等融资手段,创新项目融资,争取间接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提高投融资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据悉,湖北省国资委要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所持有的相关国有企业资产或股权划转注入平台公司,扩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平台公司资本实力。
建立对于这些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建设项目融资任务而发生的亏损,湖北将建立亏损弥补机制,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进行弥补。同时,根据项目需要,经省政府批准,这些平台公司有望获得土地一级市场整理权、交通线路运营权、景区经营权等部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意见》对这些平台公司的投融资项目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产(股)权转让及改制重组、激励约束机制等七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来源: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记者 陈道林 通讯员 傅正前)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