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常务会18日审议通过了公租房总体建设方案,今年将建3万套公租房,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
按照方案,武汉市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商品住房建设中,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建设规模5%-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新建公租房根据不同群体及需要安排不同房型,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配租,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续租。已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和经适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可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编制住房配租方案报房管部门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考虑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纳入政府统一配租。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