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孤儿供养标准今年起全面提高。昨日,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提高江城孤儿供养标准,其中城镇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800元。
据悉,该决定从今年1月起执行,提高后的孤儿供养标准为:城镇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00元/月,农村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月,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270元/月。
据介绍,目前武汉市有孤儿2525人,其中城镇散居孤儿316人,农村散居孤儿1452人,机构集中供养的757人。此前武汉孤儿供养标准为:城镇散居孤儿每人360元/月,农村散居孤儿每人245元/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每人1000元。
有关人士表示,5月前已发的补助差额将予补齐。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