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7月1日,湖北省连续出现10名中小学生游泳溺水身亡事件。近日,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省教育厅将溺水事件通报各地:6月25日,利川市南坪乡大罗小学三名学生在住家附近的鱼塘中游泳溺水死亡。6月27日,孝昌县花园镇一小两名学生下午放学后在一橡胶坝下游挖沙处溺水死亡。6月29日,鹤峰县潼泉小学三名学生结伴到离校200米左右的“入水洞”洗澡,致两名学生死亡。7月1日,汉川市新堰镇江边堰村1名中学生、两名小学生在汉北河溺水身亡。
湖北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速将近期发生的几起溺水事件通报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每一个学生及其监护人,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学生不擅自结伴游泳,在上下学途中不要到江河、池塘、水库、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处戏水、洗澡、摸鱼。已放暑假的地方,要采取播放电视滚动字幕、教师家访、家长会、告家长通知书、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注意游泳安全,切实增强学生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各地要切实建立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易发溺水事故水域的安全巡查制度。各中小学要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实施留守儿童暑期关爱活动,组织教师为留守儿童辅导功课,指导完成暑期作业,疏导留守儿童心理,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救护技能。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