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物价局、工商局、农业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出台措施促进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和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发展社区平价菜店。平时,平价菜店低于市场价15%销售农产品,价格异动时要积极组织货源,并按与政府协商约定的价格投放市场。同时,这类店还可享受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比如,用电用水享有与农贸市场相同的优惠价,部分店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减至20%,承担保供稳价的菜店可领取差价补贴。
根据部署,各部门将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形成统一、权威的蔬菜等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平台。更好地指导农民通过该平台了解农产品供求信息,从而合理安排生产。
通知还规定,各级政府可给予菜农一定补贴,支持菜农参与保险经营机构开发的基本蔬菜品种保险,降低蔬菜种植风险。物价部门要研究测算基本蔬菜品种的种植成本,以方便相关机构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
其他措施还包括:菜价连续3个月上涨最快的市州将被限期整改,建立健全稳定农产品生产和价格的长效机制,严查扰乱市场的违规行为等。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