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江湖磨练”,尹健逐渐在衡阳市“黑道”树立声威。
2002年,尹健参股常宁老乡袁某经营的天上人间歌舞娱乐会所。经营初期,场所经营范围是以歌舞表演和正规的卡拉OK娱乐为主,而尹健也只负责一般的外围工作。尹健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各种手段挤走袁某,其他股东因惧怕尹健也不得不陆续退出公司。2004年5月,尹健开始独家经营“天上人间”。
2005年1月,尹健手下马某在场所内被一伙来公司砸场子的人砍伤后,尹健深感自身的实力还不够,没有足够强大的势力,不但会影响公司的生意,还让自己丢面子。于是尹健开始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为其看场护院。2005年年底,在衡阳市“黑道”上赫赫有名的刘飞带领“小弟”陈宏军等人投靠尹健。自此,以尹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内保”“外保”树立权威
“在‘黑社会’混,不一定要让人爱你,但一定要让人怕你!”这是尹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为了把这句话变成现实,尹健在“天上人间”的组织里实施梯级管理:组织内老大只有尹健一人,其余人均为其“小弟”,直接对他负责。
尹健掌控着整个“天上人间”的重大决策和经济命脉,明确了手下组织成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组织规矩和纪律,承担了所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费用开支和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
尹健的“小弟”众多,主要分为“内保”和“外保”两部分。“内保”为“天上人间”公司内部的管理层和保安,主要是为该组织敛财;“外保”为所谓“消防员”,即“小弟”,主要是保护“天上人间”的安全,在外打打杀杀,为该团伙确立强势地位。
根据尹健的规定,“小弟”们必须尊重尹健“大哥”,鞍前马后服侍“大哥”,比如尹健在“嗨”的时候,“小弟”要主动帮忙擦汗;尹健抽烟时,“小弟”要主动点火;尹健上车时,“小弟”要去开门;走路的时候,尹健必须走第一,“小弟”全部跟在后面。“小弟”必须绝对服从尹健的指挥,一切行动都要听从“大哥”指挥。如果不服从指挥,轻则受到处罚,重则踢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