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夜宵摊上上演血战。因怀疑对方陷害自己,刚从劳动教养所出来的李军用啤酒瓶砸向小吴,并用断为半截的瓶子向其捅去。6月23日,长沙中院对这起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军一审被判死刑,并赔偿58万多元。
2008年,家住长沙开福区通泰街的李军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一年半。出来之后,李军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认为是有人告密来陷害自己。2010年8月29日深夜,李军在通泰街附近的夜宵摊附近遇见小吴。李军认为,2008年之所以被劳动教养是被他陷害的,遂上前挑衅。
二人在夜宵摊上发生口角。冲动的李军捡起一啤酒瓶砸向小吴的头部,啤酒瓶破裂成两截。随后,李军持手中剩下的半截啤酒瓶又朝小吴的胸口扎去。被捅伤的小吴往通泰街西边的方向跑去,而李军在后面紧追不舍。两人在街边的水果杂货店内发生了搏斗,小吴拿了一把铁瓢进行反击。最终,被追赶的小吴在湘江路的一家饭店门前倒下,血流一地。次日凌晨,闻讯赶来的小吴家人将其送至医院抢救。凌晨一时许,小吴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日下午,李军在其姐姐家楼下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尸检鉴定,被害人系他人以碎玻璃类不规则刺器刺伤左胸部致左肺裂伤大失血死亡。
昨日上午,长沙中院开庭宣判。被告人李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吴家人经济损失584524元。伤人者李军站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33岁的他就因一时冲动而使自己的人生画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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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