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贩运新型毒品案,陈美琨、曾祥青等14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美琨与被告人曾祥青于2009年春节期间商定贩卖毒品牟取暴利。后2人邀集吴小军(另案处理)合伙贩毒。经商量,由吴小军负责去云南与上线毒贩联系购买毒品,陈美琨负责筹集资金并将毒品运回永州,曾祥青负责销售毒品。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陈、曾、吴分别纠集或伙同吕刚民、李继宽、谭利民、邓善荣、彭雅红、苗元广、吴长海、吴建军8人,先后8次前往云南景洪、永德等地购买毒品,除2次未遂外,共购回毒品“麻古”100万粒运到湖南永州和湖北武汉等地贩卖。
2010年1至4月,被告人刘繁荣多次向陈美琨购买“麻古”共计10.28万粒,而后贩卖给曹海军(另案处理)等人;被告人何建新通过被告人邹洪江的介绍,多次从曾祥青、陈美琨等人手中购买“麻古”共5万粒,加价贩卖给他人。
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获“麻古”34万粒,重约31千克,收缴毒资330余万元,还缴获何建新非法持的有枪支2支、弹药5发。
法院审理结果,陈美琨、曾祥青被判处死刑;吕刚民、刘繁荣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李继宽、谭利民被判处无期徒刑;何建新、苗元广等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其中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冒蕞 蒋剑平 杨红晖 陈凌云 周盖雄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