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湖南>市州动态
湘潭:城市管理季度考核末位将罚20万元
2011-07-12 15:18:53      来源:红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湖南双语网  7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城管委召开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湘潭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1日开始实施。湖南省湘潭市每季度将对城市各区(示范区)和省市直单位城市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其中考核最高奖励达50万元,排名末位的将罚款20万元。湖南省湘潭城管局副局长黄元保说,奖金由市财政出,罚款由受罚的区政府或者示范区管委会出。

今年年初,湖南省湘潭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全社会尤其是区、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发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争取通过5年努力实现湘潭城市管理“三级跳”。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湘潭市政府出台《湘潭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并于7月1日全面启动考核。

考核对象包括城市区(示范区)和省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分为4个方面:城市管理履职情况,市容环卫达标情况,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群众投诉、信息指挥响应情况,市委市政府和考核办交办事宜及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坚持24小时考核和节假日考核,实行日检查、周反馈、月讲评、季奖惩,采用暗检、明检、督办等方式。

《办法》规定,对季度考核排名第一的城区(示范区)奖励50万元(不设并列名次),排名末位的城区(示范区)罚款20万元。市直部门和省驻市单位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每季奖励3个考核单位,奖金为3至10万元。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城区(示范区)、市直部门,采取约谈措施,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分管负责人由市委组织部约谈,每次约谈均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记录在案。省驻市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王艳云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底前要确保完成400万套
两岸青年交流步入“火红之夏”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