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2011年500万元慈善助学活动7月20日正式启动,今年考取大学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生,请在8月3日前递交申请。
今年长沙市政府本级安排了500万元的慈善助学款,救助对象为长沙市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和特困家庭子女,且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本科院校的学生(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含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不含录取到独立学院和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救助标准为低保家庭救助对象每人3000元,特困家庭对象每人2000元。
其中特困家庭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200%之间;或者其家庭成员因病在申报前12个月内有自负医疗费用4000元以上,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200%以下的;或家庭成员中同时有2人以上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习费用的。
8月3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或监护人需凭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书面申请,并填写《长沙市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表》,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公示,预计8月26日左右,由长沙慈善会委托各区、县(市)慈善会直接将助学金现金存折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
凡徇私作假者,将纳入助学“黑名单”并进行相应处罚,市民也可拨打长沙慈善会监督电话: 0731-88665461,88667310进行监督举报。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