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记者从湖南省邮政管理局获悉,目前已经接到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意见。该消息人士表示,征收是肯定的,但征收多少、向谁征收还没有确定。
事实上,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早在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七条就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但具体细则没有明确。
虽然当前征收对象还没有明确,但有消息称,主要是向非邮政企业征收,比如外资、民营快递企业等。
“目前,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时机不太成熟。”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告诉记者,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参照国外而设立的,目的是补贴邮政普遍服务亏损部分。“例如,美国就设立这一收费基金,但是据我了解,目前也没有征收。”
之所以认为时机不成熟,徐勇认为,第一,当前我国非邮政系统快递企业利润普遍下降,如果征收的话,这些企业必然会把成本转让给消费者;第二,目前我国邮政系统除了纯服务性业务,还参与了竞争性盈利业务,比如邮政保险、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快递等,加上一些资源优势,整体上处于盈利状态。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邮政集团已经进入世界500强,盈利13.06亿美元。
“美国邮政2010财年亏损85亿美元,即使这样,美国也是通过财政划拨补贴邮政系统亏损部分。”徐勇告诉记者,美国邮政系统亏损的原因是体制原因,人员多,机构臃肿等。
来源:红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