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就自行收费,核价5元,实际却收10元……7月25日,长沙市物价局开始全面清查整治市区停车场,重点整治违规收费、乱收停车费等问题,南方明珠大酒店等7家停车场均存在收费不规范现象。
7家停车场违规被查
7月25日上午,长沙市物价局共出动7队检查组,50多名执法人员,对市内停车场进行清查。在南方明珠大酒店停车场,检查组发现,该停车场收费员并未持有物价局制发的许可证,收费公示牌也是自制的,根本不符合新规的要求。在坡子街内的江滨时尚商务酒店的停车场,收费员竟称,他一直都是这么收的,并不知道要在物价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还有部分停车场超标收费。在黄兴南路,执法人员发现了百家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停车场存在这样的行为。该停车场的收费是执行政府指导价,其批准的小车停车收费标准为5元/次,可该停车场却收10元/次。执法人员当场叫停了其违规行为。
此外,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停车场、湘和物业停车场、天马山停车场、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桐荫里社区停车场等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收费人员未佩戴或佩戴的《收费员证》不规范等现象。
违规收费市民可拒交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景业表示,该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以上几家停车场限期整改,补齐相关手续。如果明显属于违规的,将根据程序按价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新规定,所有收费停车场必须按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式样,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收费标准。公示牌分三种颜色,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采用绿色公示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采用蓝色公示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采用黄色公示牌,不得超出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停车场收费人员须佩戴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且收费时需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长沙市物价局还表示,市民在停车时如发现停车场超出标准收费、没有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收费公示牌、收费人员未佩戴收费员证、收费时未开具有效税务票据等行为,均可拒交停车费。市民如若发现停车收费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