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
月11日从
湖南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即日起,
湖南将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今后,如每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该机制将自动启动,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
湖南省财政当日已正式下拨4000万救助资金至
湖南各市州县,用于补贴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
目前,
湖南大部分市州、县市区都采取了应对物价上涨的措施,按不同标准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或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但并未形成制度保障。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联动机制实施后,
湖南物价上涨补贴制度将实现制度化运行。按照联动机制规定,若每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若物价持续上涨,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年以上(含1年),则将参照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价格临时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
湖南还将逐步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和物价上涨情况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记者还了解到,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今秋开学后,
湖南省财政还将安排971万元,对
湖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按照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补贴3个月(2011年9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