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安化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杨毅勇因挪用公款160余万元,被该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9年,杨毅勇担任安化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期间,滥用手中权利,针对其所管辖的区域发生的违规、违法使用土地、占用耕地现象,以打白条收取处罚对象罚款、向所管辖国土所收罚没预交款、收取所管辖国土所上交罚款、以公家名义向他人借款等多种形式,收取违规用地罚款、罚没预交款共计160余万元不入账,全部被其挪作个人建房、赌博或购买“地下六合彩”,案发后仍无法向单位归还所收款项,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