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8月15日透露,全市公安机关自即日起至30日,在省会城区开展清查违章养犬专项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期间,长沙公安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狗患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尤其针对辖区内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散养犬只、放养犬只、流浪犬只及禁养品种等野犬及其它未取得《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饲养的犬只,依据《规定》一律予以捕杀;对佩带犬牌但无牵领人、无犬链约束的户外犬只予以暂扣;对有牵领人,但未佩带犬牌或牵领人未随身携带饲养之犬只的有效许可证明,视情节处以罚款,不能提供的,暂扣其犬,并依据《规定》处以罚款,暂扣的犬只统一送至长沙市公安局违章犬只暂扣收容中心(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325号“和谐宠物医院”)。
长沙公安还将特别针对长沙公园、广场以及沿江风光带等公共场所的违章犬只开展清查,对上述区域内的狂犬、野犬以及《规定》中禁养品种犬只予以捕杀。
长沙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工商、城管、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并配合畜牧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全市宠物医院、经营犬只交易市场的清查工作及对养犬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有效免疫证明的检查工作。
长沙警方提醒广大养犬市民,为了他人安全和公众健康,应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在重点限养区内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及时为宠物犬注射疫苗,在规定时间内出户遛犬,及时清理宠物犬户外粪便。
根据《规定》市民禁止饲养下列23种烈性犬、大型犬和斗犬:1.藏獒;2.狼狗;3.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4.高加索犬;5.纽波利顿犬(别名:意大利獒犬);6.巴西菲勒犬(别名:巴西獒犬);7.波尔多犬(别名:法国獒犬);8.杜高犬(别名:阿根廷獒犬);9.中亚牧羊犬;10.西班牙加纳利犬;11.日本土佐犬;12.标准牛头犬;13.卡斯罗犬;14.韩国杜莎犬;15.美国斗牛犬;16.斯坦福斗牛犬;17.爱尔兰猎狼犬;18.比特犬;19.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20.罗德西亚背脊犬;21.英国斗牛獒犬;22.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23.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如果对体形较大的狗无法确认是否属于禁养犬,不知是否能够办证,犬主人可以带上狗和免疫证(须贴有彩照,盖有钢印),到长沙市公安局违章犬只暂扣收容中心进行鉴别,咨询电话82272806。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