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内蒙古、辽宁、浙江、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下拨1.2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据介绍,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贵州、湖南、重庆重旱灾区受灾人员口粮、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以及受“梅花”台风影响的浙江、山东、辽宁灾区和内蒙古暴雨洪涝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问题。
截至目前,今年以来,财政部、民政部累计下拨20.79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