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8月18日透露,自4月1日省公安厅开展集中整治公安交警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专项行动以来,湖南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截至8月1日,湖南已累计有859名民警及其近亲属退出了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涉交”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文明执法队伍,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举报:
一、公安交警及其近亲属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行为。包括:公安交警投资入股、入干股或直接参与汽车修理、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故障(事故)施救、从事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商业保险、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处罚)及办理机动车牌证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公安交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职务管辖范围内参与汽车修理、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故障(事故)施救、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处罚)及办理机动车牌证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
二、公安交警为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行为。包括:公安交警利用职务便利强行要求管理对象到指定的经营场所修车、检测、驾培、施救、强制办理商业保险、接受交管中介服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公安交警接受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当事人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吃请、娱乐、旅游等不当利益。
三、公安交警对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包括:公安交警对辖区参与影响交管公正执法经营活动现象不监管、不查处或监管、查处不到位,致使辖区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失职失责行为。
湖南省交警总队表示,如举报查证属实,将奖励举报人每案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0731-84068157(上班时间),12122、15581628118(24小时),传真:0731-84068157,也可登陆互联网《平安在线》网站举报。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