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为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湖南长沙市、湘潭市、湘西自治州统一公开选拔1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45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长沙市科级干部34名,面向全国、全省、全市选拔;湘潭市副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11名,面向全省、全市选拔;湘西自治州正县处级干部1名,副县处级干部6名,面向全国选拔。报名时间:8月22日-29日。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还应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县处级职位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套试卷,公共科目满分100分,限150分钟,专业科目满分100分,限120分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科级职位考综合科目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限时150分钟。笔试成绩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面试对象按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湘潭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和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位增加任务执行测试,任务执行测试成绩按2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考察人选按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湘西自治州为2:1),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放弃该职位选拔。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任职文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考,9月2日-3日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干部除外)。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