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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战斗号角已吹响,这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大好事!但是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仍采用传统老办法,没采用先进的处理法,而老办法是与两型社会试验区节能减排的要求不相符的。长株潭城市群是湖南省所特有的优势资源,也是全省经济最为发达、最具活力、最有带动力的核心经济区。总人口为1289.5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18.62万人。按城镇人口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8kg计算,长株潭城市总计每天均产垃圾4500—5000吨,年产182.5万吨。这些生活垃圾量大,日益增加,处理困难。如果处理不当,甚至不加处理,就会污染环境,是“弃之为害”,而贻害子孙后代;如果充分加以开发利用,使之形成资源化,则是“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可造福子孙后代。若开发该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可招商引资先在望城县丁字镇搞一个示范工程,然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各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填埋、堆肥和焚烧。此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弊大于利。
填埋法:把垃圾埋入地下,可防止恶臭散发、蚊蝇滋生,并使垃圾得到逐渐的降解。而传统的填埋方法会产生渗透液和有害气体,从而造成对附近水体、土壤、大气、山林的污染,气体甲烷有潜在的爆炸及引起山火的危险。填埋法目前无法实现百分之百无害化处理。垃圾运输费用相当高,特别是大大浪费了垃圾资源,对资源没有好好利用,没有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填埋法无法收回成本。
焚烧法:处理垃圾效率高,可减少垃圾体积的80—90%,残余物比较稳定,易于处理,高温气体可以回收利用,提供大量能源;但防止垃圾焚烧产生二次污染,设备投资巨大,助燃物资费用高,产生的气体中有二恶英,属致癌物质。同样,把可再生的有用之物也一并烧掉了,没有再生利用,实际上大量浪费了资源。
堆肥法:通过发酵可变成肥料,提供使用,但是垃圾成分复杂,废物残留物多,严重影响了堆肥产品的销路和使用,广大农民很不受欢迎。
二、资源化法的具体内涵
若要消除上述三种处理方式的弊端,唯一的办法是创新,进行新的组合。因此,有公司对此提出了技术成熟的资源化处理法。即把传统处理垃圾的优点整合起来,对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这种方法是目前先进的处理垃圾法。
资源化法,是指运用多功能筛分机、生化反应精分选、干燥和球磨粉碎,将垃圾中有害的物质转化为有益的产品——再生物资、有机生物复合肥和建筑用环保轻质墙板,使垃圾处理由“治表”深化到“治本”,最终达到垃圾全量资源化、再生利用化,从而真正实施“零排放”的目标,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资源化法的投资成本可在6年内收回。
采用这种先进的处理方式、方法,将给长株潭城市群带来诸多好处,把垃圾视为资源,把废弃物变成宝贝,有利于城市群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目标是相吻合的。而且,每个垃圾厂能解决当地200人的就业问题,还可为国家财政创造税收,为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建设和环保事业树立样板作出贡献,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
资源化法,完全符合目前的环保政策,完全符合两型社会试验区的要求;完全符合资源利用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更应当大力推广应用。
据了解,长株潭目前的垃圾填埋处理场占用大量土地,而处理场周围的人民群众,深受其害,怨声不断。填埋场地说是无害化处理,实际上并做不到。
长沙安基环保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了使人民群众免受其害,为了减少填埋场附近人畜的后顾之忧,通过协商,打算对现有填埋场,当作“垃圾矿”,进行二次开采与开发,真正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这种好事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关心、支持呢?而一味追求、支持落后的弊大利小的填埋场工程呢???我们认为,有关职能部门还未真正解放思想,还在继续干劳民伤财、事与愿违的傻事!
该公司还打算接管市内各垃圾站,直接把生活垃圾送往垃圾资源化处理工厂,进行有效筛选处理。做到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条龙,使垃圾变成资源,为美化环境服务。我们应当发扬“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精神。在长沙召开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暨全国大中城市再生资源经济技术协作会第23届年会上,有关专家做了演讲,与会专家纷纷赞扬资源化法,而否定填埋法。
2009年10月7日《潇湘晨报》报道:105亿日元贷款援湘建垃圾填埋处理场16座。几乎遍布全省各地市,长沙、浏阳、岳阳、临湘、华容、张家界、慈利、桑植、冷水江、邵阳、衡阳、祁阳、常宁、桂阳、双牌、武冈各一座。对此报道,我们感到震惊,触目惊心,十分担心,后果严重!
我们认为,为了保护母亲河、保护家园、保护我们的蓝天,为了青山绿水、优美环境、清新空气,还是少建填埋场为好。为什么不能拨出部分日元贷款,用来建造资源利用型、环境友好型的资源化处理工程呢?
三、长株潭城市群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政策建议
万事开头难,一个新事物要被社会接受认可有一个过程,当前,长株潭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处于前期开创阶段,迫切需要省委省市政府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1、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是首要工作。该项目虽然已于2006年9月9日组织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的专家进行过评审,省发改委也于2008年8月12日组织过专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内容全面,技术先进,措施可行,结论和建议中肯,但是为了谨慎行事,我们认为,还可请湖南省科技厅或相关厅局拟组织专家进一步对《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创新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对产品市场需求、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垃圾处理工艺、设备选择、原材料与动力供应、总图及公用工程、组织机构与职工定员进行审定,得出评审结论。
2、筹集资金。长株潭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的关键,在于切实有效地解决资金问题。按照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建设垃圾处理厂每座需要投资8600万元人民币,若建设8个总投资需6.88亿元人民币。面对长株潭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任何一个城市政府直到省政府的财政税收都是难以承担的。根本途径在于运用市场机制向社会、向国内外筹措建设资金。政府的任务在于营造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为公司引资牵线搭桥,并由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3、政府立项。省、市、县发改委在接到公司委托相关资质部门编制的《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创新项目申请报告》后,经过研究,可作出批复,包括同意立项,厂址选择,占地数和日处理规模,技术要求,产品品种,投资总额与来源,项目建设周期等。因为立了项,得到国家认可,资金才能进来,后续工作才能开展。这要省、市、州、县发改委开“绿灯”,给予大力支持。
4、划拨土地。首先,要选择厂址。厂址所在地的政府城管、国土和环保部门要进行协商,根据城镇发展规划提供2—3个可供选择厂址的方案,公司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就地察看、分析,权衡利弊,确定初选厂址。选址要求,离城市不要超出18km,以便节省运力;选在城郊结合部位僻静处,场所要宽阔;交通进出要极为方便,最好靠环城线,车辆运行不受阻碍;尽可能选择靠近车站、码头的地方,以降低成本;湖南雨水多,不宜选在低洼处,最好建在地势较高、水淹不到的地方。其次,划拨土地。根据设计,每个垃圾处理厂需占地150亩,鉴于这是环保项目,属公益事业,其土地最好能采用政府划拨形式,以减轻公司的投资负担。
5、环境评审。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划拨后(包括示范工程建设的土地),每个垃圾处理厂都要进行环境评审,通过后方可动工建设。因此,需要相关的有资质的乙级评审部门组织专家,通过阅读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实地查看和国家环评要求作出结论,报环保部门审批。在整个环评过程中,评审部门和专家既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又要在时间上抓紧,在费用上优惠。
6、原料保障。此项目的主要原料是城市生活垃圾,需要政府明确原料来源地,组织原料到厂,保障每个厂能够日处理垃圾原料600吨。若超过600吨时,则可建多个,若不足600吨时,可将领近市、县、镇联合起来,甚至可将已经填埋的垃圾翻出来。作为一种资源来对待,重新用资源化法来处理。
7、财政补贴。在目前政府每吨垃圾处理支付的费用中,或从垃圾收费中,能够给公司进行55—60元/吨的财政补贴,以用于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8、税收减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公益事业、环保事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公司的科研和开发投入实行税收减免,并延长对公司生产投资的税收减免期限。
(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论坛》全体专家、与会代表作出决议支持该项目.)
为此我们特推介该项目,请予回复。
江石华
2011年9月1日
来源:红网 编辑:刘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