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用车应该符合哪些条件?驾驶员应当怎么规范?孩子如何接送?这些有关校车安全的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心。9月12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获悉,为了满足学生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乘车安全,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
《意见》称,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湖南学生用车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根本遏制,学生用车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用车基本解决,并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明确三种管理模式
学生用车管理可采取何种模式?《意见》中提出了3种建议,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创造新的模式。第一种是企业、学校购买或租赁模式。《意见》中提出,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可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模式。鼓励国有汽车运输企业或学校购买或租赁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组建专业学生接送服务公司。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由服务公司按学区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可适当向学生收取乘车费,具体标准由县市区物价部门核定。
第二种是社会投资模式。鼓励民办学校或幼儿园举办人购买车辆,或者租赁公交公司、客运公司或个人的符合标准的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交通费由乘车学生负担。
第三种是公司化运作。在农村,则鼓励和支持公司化运作模式。“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统一管理,市场运作”,学生上下学时段,由汽车运输企业调配相对固定、车况好的车辆,加挂学生用车标识到村或学校专门接送学生。可向学生收取少量乘车费,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其他社会车辆参与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严格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并贴学生用车标识。
驾驶人要持证3年以上
学生用车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意见》中规定,应选用大型、中型、小型客车,道路等级低的乡村道路可选用微型客车作为过渡车型。严禁用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
具体要求学生用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车辆;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保险)。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经县级以上公安交警部门审批,由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提供持有合法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的学校,应与客运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教育部门提交接送方案,统一配发“学生用车”标准牌。
对驾驶人,则要求必须是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身心健康的本地居民。驾驶人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交通安全集中培训。上下学高峰时,每辆车都要安排学生照管人员。
各地应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生用车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除正常的定期检测外,每学期开学都要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对学生用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加大购置更新补助的支持力度
此外,《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制定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对学生用车行经公路、停靠站点建设及学生用车购置更新补助的支持力度。贫困学生将给予优惠待遇,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意见》要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学生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意见》提出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制订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把通校等级公路建设作为优先规划和建设的对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财政、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投入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适时开通农村公交车。对于行驶特别困难的路段,经有关部门确定后可选择3.5米以下的小型客车或微型客车作为运输工具。
来源:红网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