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
9月13日发布报告,称当前湖南物价正处在上升期的后段,如果后期不发生大的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特殊情况,下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在波动中逐步回落。但是,从中长期看,推动物价上涨的深层原因依然存在。
食品、居住价格遥遥领涨
统计局专家指出,湖南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的这一轮物价上涨主要属于结构性上涨,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是CPI持续攀升的主动力。
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中,除食品类、居住类上涨超过5%以外,其他类别均在1%左右,两者对消费价格上涨的贡献率之和为82.9%。今年上半年,食品类、居住类对消费价格涨幅的贡献率之和超过86.4%,其中食品类达到62.7%。
报告还称,全省的价格总水平仍处在可控区间内。横向比较,与中国发展阶段相似的“金砖四国”,其消费价格涨幅都比较高,如巴西上涨6.7%、俄罗斯达9.4%、印度为8.6%;我国上涨6.4%,在金砖国家中是最低的;从纵向比较:湖南新一轮物价上涨不仅低于改革开放以来6.3%的平均涨幅,也低于2002年以来前两轮物价周期的峰值(6.5%和8.1%),更是大大低于1988年和1994年25%以上的涨幅,仍处在一个可承受的区间内。
湖南物价上涨早于和高于全国
统计专家同时指出,本轮湖南物价上涨呈现出早于和高于全国的特点。
湖南居民消费价格从2009年10月开始上涨,比全国上涨时间提早1个月;2010年累计上涨3.1%,与全国持平。今年1至5月分别比全国高0.7个、1.2个、0.6个、0.7个和0.1个百分点;1-7月累计上涨5.9%,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
分析背后的原因,专家组认为:一方面,湖南作为农业大省,农产品生产价格波动幅度明显大于全国,新一轮消费价格涨幅高于全国,是农产品生产价格大幅高于全国并最终传导到消费价格的必然体现。另一方面,湖南恩格尔系数高,支出比重较大,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权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是新一轮居民消费价格高于全国的直接原因。
而湖南的房价低、上涨快,是居住类价格涨幅高于全国的主要内因。今年上半年,湖南商品房均价3795元/平方米(按商品房销售额除以销售面积计算,下同),居20位,但涨幅高达24.1%,居第8位。省会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8.3%,排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房地产价格上涨不但直接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还直接或间接带动50多个相关产业产品价格上涨,并最终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
后期物价有逐步回稳迹象
报告指出,湖南从2009年8月开始步入新一轮物价上涨周期以来,目前大体经历了24个月左右的上涨期,今年2月份涨至最高点6.1%。分析后段价格走势,专家指出,虽然推动物价继续上涨的因素依然存在,但另一方面,抑制后期物价上涨的主要措施有望逐步见效。
湖南CPI涨幅已经由2月份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转变为7月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由第6位后移至第24位,回落迹象显现。通过对湖南经济增长周期与物价周期关系进行分析,后期物价有逐步回稳迹象。
今年以来,中央及时提出了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的方针,央行已3次提高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创历史新高),货币信贷闸门得到初步控制,收缩流动性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而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