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力争让全省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至少接受一次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0万人次;“十二五”期间,培训68万名技能熟练的城乡技能劳动者,培养15万名技艺精湛特别是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高技能人才。这是近日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其中包括劳动预备制培训,是指将有就业愿望的城乡新成长劳动者组织起来,实现就业前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其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同时,《意见》要求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上岸渔民、城乡退役士兵、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助。
对参加企业紧缺工种(职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补助。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技工院校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个人培训费补贴。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