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签约仪式现场致辞
国开行湖南省分行与湖南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集中签约
23日,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300亿元国开行贷款项目首批借款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在长沙举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首次以统贷方式与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省内12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签订12.58亿元借款合同,这标志着全国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项目正式启动。
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惠民决策,近年来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积极主动配合湖南省委、省政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先锋、先导作用,通过融资融智结合,大力推动湖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2年9月底,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150.1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贷款余额82亿元,占比54.6%,成为支持湖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力银行,占了“半壁江山”。
据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介绍,为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重大部署,国开行创新融资模式,按照“统一融资分散建设、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和统一资源统筹还款”的新办法,争取总行承诺300亿元中长期贷款,探索出一条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路子,尽最大努力满足湖南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建设需要。王学东说,国开行是湖南省内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对湖南保障房建设进行大额授信的银行,随着300亿元贷款的陆续发放,湖南省内各市县的保障房建设将进一步提速。
湖南省副省长韩永文在签约仪式现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大民生工程,湖南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全省改善民生、调整结构、稳定增长的重要内容,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韩永文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目标,破解资金瓶颈是重中之重,这次集中签约标志着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合作计划取得实质进展,将有力推动湖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据介绍,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已经形成逾2000亿元的管理资产,成为湖南中长期投融资领域的主力银行,在湖南金融领域举足轻重。本次首批12.58亿元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将继续以直贷方式与省内相关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签订17.4亿元借款合同,为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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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模式简介
即由湖南省统贷平台作为借款主体统一向银行融资,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负责统筹偿还借款本息。统贷平台委托市县政府具体实施项目建设。该融资模式提出市县融资平台作为共同借款人的方案,加大了市县的参与度,有效提升了开行与地方各级政府的银政合作关系。同时,在风险缓释设计上做出了重要创新:一是提出由市县共同借款人提供项目以外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抵押物,降低信用风险;二是设立湖南省级还款周转金制度,将提前拨付的贷款贴息资金、湖南省直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建立保障房项目还款风险周转金,降低违约风险;三是建立湖南省级差额垫付机制,由湖南省财政厅根据市县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按照当期还款资金差额先行垫付,保障还款资金来源。该模式能有效归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合理控制贷款风险。
融资模式:统一融资、分散建设;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统一资源,统筹还款。
借款主体: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原则上为当地城投公司)作为市县项目的共同借款人。湖南省安居投资公司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市州、县市的贷款需求,向湖南省开行申请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贷款资金。市州、县市明确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原则上为市州、县市城建投资公司),及时足额筹集建设资金、安排还款资金。各市州、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及财政局组织贷款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的管理、拨付、结算和归还。
项目申报和发放: 1、湖南省安居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各市州、县市投融资主体报送贷款申请材料,并进行预审核;2、湖南省安居投资公司汇总编制总借款申请书,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审核;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审核项目是否纳入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并确定项目贷款额度是否合理;4、湖南省安居投资公司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的总借款申请书连同上述贷款资金申请材料递交省开行,提出贷款申请;5、湖南省开行对省安居投资公司报送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报开行总行核准,与湖南省安居投资公司和申请贷款的市州、县市投融资主体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6、市州、县市投融资主体使用贷款资金时,需向市州、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向省开行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或材料供应合同、工程进度资料、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等),由湖南省开行按照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的要求,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或材料供应方。
还款来源:市县自筹资金偿还,还款资金由市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住房保障等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筹集。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按政策提取的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市县用于抵押的土地资产的变现收入等。
担保措施: 1、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主体安排足额的土地、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2、湖南省安居公司以其与湖南省财政厅签订的项目委托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
其他风险缓释: 1、设立湖南省级还款风险周转金,用于应急还款。2、本息回收未筹足还款资金的,湖南省财政厅依据市县出具的还款承诺,按照当期还款资金差额先行垫付。
二:湖南省“十二五”保障房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