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好“蛋糕”的重要一步——透视房产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岁尾年初,高层频频释放出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的决心。来自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会议也传递出强烈的信号:“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限购等行政手段不放松。房产税试点城市和开征时间表逐步明晰。据了解,上海、重庆为房产税试点城市。新华社发
近年来一直传闻不断的房产税改革在新年伊始再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虽然在房价居高不下、市场形势微妙的情况下,人们更寄希望于房产税能起到调控楼市的作用,但财税和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谈论房产税,除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外,其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调节收入分配,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
房产税改革已到十字路口
专家指出,相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税制度已有20多年没有改变,目前已经走到改革的十字路口。
房产税,顾名思义,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房产保有环节的税种、财产税的范畴。新中国房产税的征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上个世纪80年代,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部条例明确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上个世纪80年代颁布这部房产税条例时,我国还没有进行住房市场化改革,人们普遍住的是公房,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很少,收入也有限,所以,对个人自住房给予免税。”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1998年,我国实施住房市场化改革,住房开始货币化,随着住房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日趋活跃。
“在1998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初,私人购房面积仅占城镇住房竣工面积的30%,而现在,这个比例已达到7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短短十多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大不相同。
刘剑文说,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亟待房产税改革与之相配套。而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意味着改革已经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