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情况看,中国征收房产税,不但合理合法,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
但从重庆市和上海市公布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似乎都有不合理之处。
重庆市只对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那一人拥有数套乃至几十套普通住房就免征,这根本触及不到炒房投机商的利益,起不到有效打压房价的作用。上海市对超面积新购房征收房产税,这显然对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人不公平,而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从房产税的国际经验看,我国的房产税应该对住房保有阶段征收,而不是购买阶段。既然房产税是从价税,就必须按照房产总价值多少来计征。
我们首先要设计出一个“起征点”,也就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09年,中国共有133474万人口,城镇居民比例为46.6%,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考虑到住房空置率,中国城镇居民实际住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人口不会超过总人口的5%,也就是说,即使在全国城镇开征房产税,负税人口不会超过总人口的5%。对城镇居民来说,假如房产税的起征面积是人均50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小于150平方米则无需交纳房产税。
计算面积时,一定要对一个家庭的多套住房面积累加,绝对不能按套数计征,否则有人就会通过假离婚、假分家等手段逃税,这必然会带来社会家庭关系的混乱。为了防止逃税,可以采取先征后退的方法,对城镇所有住房征税,因为住房不可隐匿,任何房主都不能逃税。然后,再退给每个家庭免征面积的税额。
假如某城市的起征面积是人均50平方米,如果一个三口之家的实际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那60平方米的退税就相当于补贴了这户居民,鼓励人们减少住房面积,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