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主任丁茂战表示,房产税也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内容,对于高收入群体,通过房产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削高”,使税率制度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说,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行的做法是将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每年普遍征收,对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的住房给予减免税。房产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主要用于教育、卫生、消防、治安及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也认为,房产税试点,可以说是我国完善财产税的一个突破口。房产税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调节收入分配,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房产税改革主要目的还是着眼于市场制度建设,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会有积极作用,但不会对房价产生决定性影响,人们对此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合理的预期。
与其他宏观调控一样,收入分配改革也需要多部委的通力合作。去年末,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就曾表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要在初次分配领域发力,也要在再分配调节上做文章。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是政府调控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做法。在初次分配领域,我国应该消除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合理提高劳动者报酬;在二次分配领域,政府应该使更多的低收入者,包括农民、城镇困难群体等获得更多的直接补贴,增加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近日表示,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已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复杂影响,完善收入再分配制度对中国来说更有价值。葛延风还提出,对高收入调节力度明显不足,比如到现在所得税仍然以工薪阶层为主,其他像各种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学界呼吁了很多年,但一些政策还未出台。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