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知名打假人王海在自己的微博“王海热线”上发布了一篇名为《王海报告——苹果涉嫌在中国以翻新iPhone4冒充新机出售欺骗消费者》的博文,质疑苹果零售店将iPhone4翻新机作为全新产品出售。
王海称,他已经以代理人的身份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快递了起诉书,将起诉苹果公司。截至昨晚,苹果公司未对此作出回应。
博文爆料
保修期与销售日期不符
王海在博文中说,消费者刘女士和吴女士分别于今年7月9日,在西单大悦城的apple store零售店,以4999元的价格购买了黑色16G的iPhone4手机各一部,并将购物小票的照片公布在了博客上。图片中的购物小票上显示,两位消费者的购物时间分别为当天14点28分和15点03分,一位顾客除iPhone4外还购买了iPod和iPad各一部。
将图片上显示的手机序列号在苹果技术支持网站进行搜索,可以发现这两部手机的保修期到期日分别为2012年1月28和2012年4月26日。而iPhone4正常的保修期应为一年,也就是说,刘女士和吴女士购买的手机保修到期时间应为2012年7月。
据此,王海称“我有理由怀疑,其他iPhone4退换机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卖给了中国消费者”。他认为:“苹果公司涉嫌将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诈消费者获取非法利益,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王海受访
如果属实就是严重歧视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王海。王海称,两位消费者是7月20日左右通过“王海热线”与他取得联系的。“苹果在中国一直是供不应求,黄牛也都发了一笔小财,是有用翻新机卖给消费者的可能性的。我们目前认为苹果肯定是将翻新机作为全新产品卖给消费者了。”
王海告诉记者,他已经于前天下午将诉状通过快递寄给西城区人民法院,他将以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王海的助理向记者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原告共有四项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收缴涉案商品,返还购手机款4999元,增加赔偿4999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1000元(按照3天计算),公证费1000元,以上一、二项请求数额合计11998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当面赔礼道歉;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王海说:“目前就等法院立案了。”
王海说:“如果这件事情属实的话,我认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歧视问题。在国外,卖翻新机也可以,但价格便宜一些。”此外,王海称,其他的消费者如有相似的经历,可以作为追加的原告一起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