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获批在中国发行信用卡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中国”)2月6日宣布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开展信用卡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个人卡和单位卡 (商务卡),预计将于2012 年内正式发行。
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卓曦文先生 (Stephen Bird) 表示:“中国是花旗的重要市场,信用卡业务获批是我们在中国持续拓展业务的一项重大里程碑。我们在中国的各项业务,包括企业与机构客户业务和消费金融业务都持续表现强劲。如今我们能够开展信用卡业务,必将进一步巩固花旗在中国市场的健康发展势头。”
与此同时,花旗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已达成共识,将由浦发银行继续负责其始于2003 年的信用卡业务。花旗中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欧兆伦表示,花旗与浦发银行将继续保持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3年起,花旗与浦发银行合作推出中国首张由外资银行参与管理和技术合作的、并在全国发行的双币种信用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被认为是外资银行有效回避相关个人业务限制的绕道之举。目前花旗持有浦发银行2.71%的股份,位列第四大股东。
在信用卡业务获批之前,花旗在2012 年1月获监管层核准与东方证券联手在中国成立一家合资证券公司。该公司将命名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公司成立后,将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2011 年,花旗中国将业务拓展至三个新的城市,并且新开了12 家“智能银行”零售网点,包括国内首家在机场开设的全功能零售网点;花旗开设了在中国的第四家贷款公司,并将“中国企业海外服务处” 的业务从香港、新加坡、伦敦和纽约扩展至迪拜、约翰内斯堡、尼日利亚和阿尔及利亚。
来源:中国日报 (记者 王小田) 编辑:许银娟